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教育部等部門《關於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的意見》,全國城鎮和農村、公立和民辦、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(含幼兒園),都將通過年檢、預警、信息通報公告以及責任追究等途徑,全面加固校舍安全保障機制。教育部有關負責人針對記者的問題,解讀了相關政策措施。
  校安工程沒有完成時
  教育部負責人表示,我國自2009年實施的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雖然已經結束了,但校舍安全工作永遠不會結束。我國中小學校規模龐大、基礎薄弱,一些建設時間較早、不符合現行標準的校舍仍在使用,出台完善的制度予以保障刻不容緩。
  據介紹,校安工程實施三年多來,相關部門基本摸清了校舍安全的“家底”。通過加固改造,全國已竣工學校14萬所,校舍面積3.5億平方米,近四分之一校舍舊貌換新顏。2012年以來,校安工程校舍連續經受住了雲南昭通“9·7”地震、四川蘆山“4·20”地震等32次5級以上地震的嚴峻考驗,無一棟因災倒塌和致人傷亡。不少學校還發揮了應急避難的作用,成為居民臨時安置點和救災物資儲備所。
  每年定期發佈校安信息
  教育部負責人稱,特別需要強調的是,與校安工程實施同步,各地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和工作要求,建成了涵蓋41萬所中小學校、214萬棟單體建築物基本信息的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,首次實現了對校舍安全的動態監控和信息化管理。
  據介紹,信息發佈制度將依托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,督促各地以縣為單位,根據校舍年檢結果,如實填報每一所學校的基本信息、每一棟建築的詳細信息以及開展校舍安全年檢、實施校舍維修改造等相關信息。相關部門對中小學校舍信息數據進行統計分析,向各省級政府通報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信息,並每年定期向社會發佈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信息公告。地方各級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信息通報和公告制度。省公告市、縣一級的情況,縣公告到每一所學校、每一棟建築。
  出問題由地方政府負責
  教育部負責人表示,根據意見,地方人民政府是校舍安全的責任主體。在校舍建設過程中,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各環節相關責任人都要簽字,負終身責任,校舍如果出現質量問題,即使相關人員離開了原崗位也要追究責任。
  據介紹,建立長效機制主要有六項重點任務:一是建立校舍安全年檢制度;二是完善校舍安全預警機制;三是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報公告制度;四是完善校舍安全隱患排除機制;五是嚴格校舍安全項目管理制度;六是健全校舍安全責任追究制度。排除校舍安全隱患工作由省級政府綜合考慮行政區域內各市、縣面臨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以及校舍狀況等因素,區分輕重緩急制定相應的年度實施計劃,足額安排資金及時排除校舍安全隱患;縣級政府結合本地實際,分類分步組織實施。考慮到中西部地區財力較弱,中央將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,資金通過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統籌安排。
  (原標題:校捨出問題 地方需擔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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