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外接式硬碟網見習記者 王春 法制網通訊員 李查
  聾啞人本是一個特殊群體,理應互相關心,互相幫助。但聾啞人陳某卻將自己的聾啞學校同學夏某當成了搖錢樹。陳某利用被害人夏某女兒聽力有障礙,其“治女心切”且十分迷信的外接式硬碟心理,以能找到泰國佛教朋友為其女兒及家人禮佛祈禱醫治為幌子,前後10次騙取被害人總計56050元。 “迷信”的夏某萬萬沒想到昔日最好的朋友卻是一個“大騙子”。
  近日SD記憶卡,被告人陳某被浙江溫州蒼南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,並處罰金10000元。
  被害人夏某今年33歲,蒼南縣錢庫鎮人,因夫妻雙方都是聾啞人,所以女兒出生時,聽力比較弱,為此夏某一人都很著急。作為夏某的昔日同窗陳某“能說會道”,再加上聾啞人之間有著天然的親和力,於是夏某就視陳某為天然最好的朋友,有什麼事情都向其傾訴記憶體。 2011年5月初的一天,夏某就向其傾訴其女兒聽力有問題,家人很著急的事情。被告人陳某剛好手頭缺錢,而夏某又是個十分迷信的人,於是他心生一計假稱自己可以拿到泰國佛教的一種神藥,專治其女的耳疾,夏某基於對去的信任和自己的迷信心理竟然相信了他。陳某順利的從夏某手中拿到了16500元。隨後他隨便抓了幾貼草藥,交給夏某充當“神藥”。陳某原本想騙一次解決手頭緊難題就算了,誰想到,幾個月後夏某再次找上了她,稱他的“神藥”神了。女兒有好轉的趨勢,要感謝他,再加夏某的妻子最近也不舒服,就想再求點“神藥”。於是陳某將錯就錯,故技重施,騙取夏某錢財。就這樣他利用夏某對其的信任,以往泰國請佛教朋友幫忙禮佛為夏某女兒、母親治病、購買珍貴藥材、搶金活動等為由,前後10次騙取夏某及其家人共計56050元。
  庭審過程中。法院依法為被告人陳某通知指派法律援助律師和手語翻譯,其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,SD記憶卡並表示了悔恨,希望能夠對被害人進行賠償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被告人陳某多次詐騙殘疾人財物,可酌情從重處罰;但其系又聾又啞的人,且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供述自己的罪行,對其可從輕處罰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法制網首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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