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聽時間:3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
  在線律師:崔武(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律師)
  李先生:我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,交納了定金。數月後,開發商要提高房價,也願意雙倍返還定金從而解除合同。請問我可不可以要求按原約定繼續履行合同?
  崔律師:該購房合同是有效的,你已履行了先合同義務,在合同履行過程中,開發商要提高房價,這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。雖然其願意在雙倍返還定金的情況下解除合同,但這不是法定解除的條件,而且開發商具有履約能力,你有權要求開發商按原合同約定履行義務。在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價格受市場波動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,只有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,雙方纔可以協議新的價格或者解除合同。
  鐘先生:我們發現江寧很多五金商戶在賣假冒我們公司品牌的插座,我們現在想以侵犯商標權提起訴訟,有人跟我們說侵犯商標權的案件必須在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問律師我們是不是必須跑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才能起訴?
  崔律師:商標權糾紛屬於知識產權糾紛,一般屬於中級及以上人民法院管轄,但我國很多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,已經將該類案件的管轄權下放到基層法院。按規定在南京除專利、植物新品種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、涉外、涉港澳台糾紛及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糾紛案件以外的,訴訟標的額不滿人民幣200萬元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由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、玄武區人民法院、建鄴區人民法院、雨花台區人民法院、六合區人民法院、江寧區人民法院和南京鐵路運輸法院(管轄區域為秦淮區、棲霞區、浦口區、溧水區、高淳區)管轄。所以如果鐘先生您公司糾紛的標的額不滿200萬元,您可以就在江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  本欄目清明節假日期間暫停。  (原標題:開發商返雙倍定金毀約 買方可要求按原約履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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